收賄4千5百萬 港司長遭判7年

綜合報導

  香港世紀貪腐案「新地風暴」昨天(23日)宣判,香港政務司前司長「許仕仁」,收受地產商一千多萬港幣、大約四千五百多萬元台幣的回扣,判刑七年半還必須繳回賄款。他也是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判刑入獄的最高級別官員。至於行賄的地產大亨,也就是「新鴻基地產公司」董事局前主席「郭炳江」則判刑五年,並且罰款五十萬港幣、約兩百萬台幣。

  香港高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許仕仁貪婪,以職位和地位牟利,破壞香港廉潔的社會。許仕仁是在2007年,協助「新鴻基」收購土地改建大樓,從中拿回扣,遭到香港廉政公署調查,最終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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