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大陸湖南衡山縣一名47歲副縣級幹部,疑涉趁縣女團委書記酒醉無力反抗,在車上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受害人丈夫在網上爆料,要求當地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據《南方都市報》的報導指出,這位女團委書記叫李婷,李婷的丈夫陳某表示,涉案的副縣級幹部,名叫汪燦。本周三(4日)汪燦與李婷應曾在沙泉鄉工作的王某之邀,與曾經在沙泉鄉工作過的同事吃飯。就在當晚,陳某在自己住處樓下,發現汪燦在車上趁李婷「醉酒無力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事件發生後,衡山縣委主要領導已安排縣紀委、警察已經介入調查。(翻攝南方都市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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