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21:06

前港特首曾蔭權涉貪 判囚20個月

陳思瑜 編譯  / 香港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上周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後,香港法院22號,宣佈對曾蔭權處以20個月的刑期,而且立刻入獄服刑,讓他成為香港首名被刑事定罪的前特首。

載著曾蔭權的囚車,一抵達高等法院門口,所有記者蜂湧而上,要記下這一刻,因為曾蔭權是香港回歸後,首宗涉及最高級官員的貪污案,香港廉正公署,經過3年調查,一共對曾蔭權提出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共三項罪名。

其中曾蔭權因為涉嫌不當利益,被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後,法官依此進一步對他宣判,處以20個月刑期,而曾蔭權妻子和家人,聽完宣判後,腳步沉重走出法院,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未來不排除,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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