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為推動歐盟與第三國反稅務詐欺、逃稅及洗錢等行為之合作,於105年11月通過「歐盟建立稅務不合作國家清單認定標準與程序之結論」,責由歐盟部長理事會(商業賦稅)行為準則小組(COCG)就第三國稅制進行分析與檢視,並於昨天(5日)發布「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List of Non-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 for Tax Purposes,簡稱不合作名單),計有17個國家或地區名列其中,台灣並未被列入不合作名單。
財政部表示,COCG自今年1月25日起,陸續針對台灣在內92個國家或地區之稅務體制,分別從「租稅透明」、「公平稅制」及「執行反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措施」3項議題進行檢視。台灣接獲歐盟信函時,奉行政院指示應積極配合歐方調查,並由財政部擔任台灣聯絡窗口,嗣應歐方要求提供國內稅制背景、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因應對策及就COCG專家提問詳予說明。
財政部表示,經多次溝通,歐方於今年10月24日函復檢視結果,認同台灣過往在建構反避稅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所作努力,並請台灣就「按國際標準與歐盟會員國進行資訊交換」、「修正或廢止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相關所得稅優惠」及「落實BEPS 4項最低標準」等方向承諾持續努力,以善盡國際稅務合作義務,有效防杜跨國避稅,維護租稅公平及保障政府稅收。
財政部表示,本案經財政部與相關部會共同努力,獲歐方對我方積極回應與合作表達感謝之意,且最終台灣未被列入不合作國家名單。本次歐盟調查過程,有賴行政院施副院長及各級長官支持,及外交部、台灣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積極掌握案情發展及最新資訊,歐洲經貿辦事處積極向歐盟說明台灣國際情勢,經由各機關(單位)通力協助獲得歐盟肯認,未來將持續落實辦理承諾事項,致力與各國政府共同合作,推動反避稅措施及提升資訊透明度,維護台灣國際形象及聲譽,並保障台灣企業於歐盟會員國之投資權益與競爭力。(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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