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考量種族」 美國最高法院:違憲

綜合報導  / 美國

美國高等學府在篩選申請者時,許多學校會考慮種族因素,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決,包含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考量種族因素的招生政策,已經違反憲法。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裁決書中寫道:「必須依據學生的個人經歷來考量,而不是根據種族。」但這項裁決讓部分學者批評「以反歧視的名義,讓種族平等更加困難」;美國總統拜登也對這項裁決表示強烈反對;美國前總統川普則是大力支持,還說將來要將整個聯邦政府中的多元化、公平性措施也消除。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前,許多民眾舉牌抗議,訴求「保衛多元性」,因為美國最高法院6月29日裁決,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在篩選申請者時考慮種族因素,已經違反憲法,學生公平入學聯盟創辦人Edward Blum說:「這些觀點重新確立了,1964年民權法案的創立原則,該法案明確禁止,因為種族而對美國公民有所差異。」這些義務要求,將本科和研究生申請表中的所有種族和民族分類框框,予以刪除。

身為原告的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聯盟」,挑了北卡羅萊納大學,以及常春藤盟校哈佛大學,這2間美國最古老的公立和私立大學提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6比3做出這項裁決,剛好是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的人數比例。CNN記者說:「但是這三位自由派法官的陳述寫道,如今這個法院阻撓並撤銷了,數十年的先例和重大進展。」對於這項裁決,哈佛大學表示這將改變學校追求多樣性的方式。美國的「積極平權行動」,從1960年代晚期,就試圖透過錄取更多非裔及其他少數族裔的學生,試圖改善美國歷史上的種族歧視,如今這樣的裁決,引發部分民眾擔憂。

哈佛大學學生Angie Gabeau說:「我很擔心這些比我們年輕的孩子,青少年和高中生國中生小學生,他們不會擁有和我一樣的機會。」羅格斯大學法學院教授Stacy Hawkins說:「我完全認為,即使在考慮種族因素的情況之下,種族不平等已經存在著重大挑戰,最高法院的裁決,只會讓我們爭取種族平等的戰鬥,更加困難。」北卡羅萊納大學法學院教授Theodore Shaw說:「這天對於那些,關心非裔美國人的機會與進步,致力於推動包容性的人們來說,這不是一個好日子,而當我想到這是,以「反歧視」的名義進行的時候,我的心情非常激動。」

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裁決書中寫道,「必須依據學生的個人經歷來考量,而不是根據種族。」讓部分人士批評,讓美國走上回頭路,美國總統拜登也強烈反對這項裁決,美國總統拜登說:「法院終結了大學錄取中的平權行動,我對法院的決定,強烈堅決地不同意。我們永遠不應該讓這個國家背離建國時的夢想,機會應該屬於每一個人,而不僅僅是少數人的。」

拜登說到一半,還忍不住大力拍了講台,情緒激動,倒是提名了3位大法官的美國前總統川普大力贊同,美國前總統川普說「如果你非常努力,取得了極好的成績,在其他各方面也表現出色,而那些表現不如你的人,可能也並沒有像你一樣努力,將不會再取代你在學校大學的,名單上的位置。」爭取再度競選總統的川普,甚至開出政策支票,美國高等學府如何保持校園中的種族多元性,就看各校如何推出配套措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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