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宣判 戴耀廷重判10年刑期最長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政府打壓異己不擇手段。西九龍法院今(19)日對「47人顛覆案」做出判決,其中45名被告遭判入獄。知名民主人士「黃之鋒」和「戴耀廷」,分別遭判刑4年8個月,以及10年徒刑。這也是香港第一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

這起案件被告都是民主派人士,只因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前,在內部舉行非正式初選就被指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戴耀廷被列為「首要分子」遭重判10年,刑期最長。大部分被告得知判決時,態度平靜;黃之鋒則在離開法庭前大喊「我愛香港,拜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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