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與國際原子能總署續合作 核檢須經批准

綜合報導  / 伊朗

伊朗外交部長12日表示,德黑蘭與聯合國旗下的國際原子能總署繼續合作,但採用新的形式,且會受到伊朗議會限制。

伊朗新法推定,國際原子能總署未來對伊朗任何核設施的檢查,都必須經過伊朗國家安全委員會批准。他也說要進入上個月遭攻擊的核設施非常危險,核擴散與殘留炸藥爆炸的風險都很高。同時表示伊朗準備好透過外交,建立外界對他們核子計畫的信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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