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也是公權力? 國賠於法合理?

體罰也是公權力? 國賠於法合理? | 華視新聞

張晉豪 亞巴斯勇 報導  / 台北市

  根據新竹二重國中老師體罰的個案來看,法官是認為,受教育是國民應盡的權利和義務,老師是代替國家行使這項公權力,所以,學生因為被體罰要求國家賠償,在法理上的確站得住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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