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明憲 報導 / 新竹縣
老師不當體罰,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少?就讀於新竹縣二重國中一年級的張姓學生,去年十二月遭到老師用藤條鞭打,造成身上多處瘀傷,從此害怕上學,家長憤而提出告訴,要求國家賠償一百九十一萬元,如果老師敗訴,將創下有史以來體罰學生,最高的賠償金額。
好好的一個孩子到學校上課,卻被老師打傷,張姓學生的祖父想到就覺得心疼不已,這起體罰案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九日,張姓學生在上課時和同學講話,而被老師用藤條鞭打,肩膀和手臂出現多處的瘀傷,家長發現孩子怪怪的,追問之下才知道遭到老師的體罰事情發生後,張姓學生變得很害怕上學,家長迫不得已只好全家搬到台北,讓孩子轉學,換個新環境。
而人本教育基金會在得知這件體罰案後,也出面協助處理,並對學校提出告訴要求國家賠償一百九十一萬元,其中精神賠償一百八十萬醫療及搬家費用共十一萬元。這起因為體罰學生的國賠案件,今天首度開庭審理,國際民間最大的兒童人權組織「拯救兒童協會」也派代表前來旁聽,希望政府對於兒童權益能更重視,避免校園體罰事件繼續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