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13:26

外勞待滿3年免出境 立院初審通過

外勞待滿3年免出境 立院初審通過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52條修正草案,刪除外勞聘雇滿3年就必須出國1日,才能再入境工作的規定,此修正不只增進外籍勞工權益,也讓雇主減少空窗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表示,通過修法是保障外籍勞工人權非常重大的改變與進步。以前滿3年就要出境1天,如果外勞希望再次到台灣工作就需再繳交一次國外的仲介費。

黃秋桂也說,條文的修正除了保障外籍勞工權益以外,也讓雇主免除了一段空窗期,以看護來說,空窗期就是蠻嚴重的問題,對於產業來說,也能減少一筆教育訓練的費用。

勞動部統計,目前自台灣的外籍勞工總計59萬5695人,其中印尼籍最多,達24萬人,修法前每年須出境的外勞粗估1萬4000人,而國外仲介費及規費則估計約新台幣5萬到5萬4000元,越南則高達12萬元,修法後這些問題與負擔則可減少許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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