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衛福部日前才公告禁止藝人代言醫美,但開協調會後決定,未來醫美代言將不限身分,只要「親身做過」,藝人、素人都可分享自身經驗;但須詳述手術時間和類別,醫美機構也可於官網,刊登真實的「術前、術後圖」,此法將於一周後公告實施!
衛福部也強調,像是「術前術後圖」有刺激消費之虞,不得在大庭廣眾之下直接刊載,只能刊於醫美機構官網,且案例必須為該機構患者,違規者將開罰5~25萬元。至於有些親自代言,號稱「抽脂專家」、「隆鼻權威」的醫師,若經查未動過該類型的手術,也將開罰5~25萬元,如果有醫師屢罰不怕,最重會撤照處分。(資料照)
,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