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年金改革委員會昨(13日)舉行第16次委員會議,針對年金領取資格已逐漸形成共識;請領給付年齡、退休年齡應脫勾處理,65歲才能請領年金,但提早領必需減額,同時高中職以下老師、警消、護理等應排除在外。
據聯合報報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請領與退休年齡應脫勾,她主張請領年齡為65歲,如果要提前領取,可採減額年金;願意延後領,則有展延年金。
考試委員黃錦堂也表示,如果給付年齡延到67歲才能請領,「太激烈」,應定為65歲,且提早領可提前到63歲,但須減額,也呼籲要有配套,門,要能併計年資、分開帳戶。立委王榮璋也主張65歲請領年金。
另外,退伍軍人給付年齡會單獨設計;年改會召集人陳建仁表示,軍人退伍制度會由國防部規畫。目前勞保年金早已設計未來將逐步從現行60歲延後到65歲才能請領,最多可提前5歲領、減額二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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