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超商或是賣場,每過一段時間,都會更換優惠活動與商品,但卻也因此發生不少糾紛。有網友在「靠北奧客」臉書PO文指出,日前到超商消費,發現一位小姐在兇店員,原PO走近一聽,發現是因為小姐要買的商品,優惠已經結束,但店家沒有把價上優惠宣傳小卡撤掉,小姐堅持要店員以折扣價錢計算,還直言說,自己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甚至不排除告店家廣告不實。
最後,店員以折扣價結帳,該名小姐還補罵店員不識相。對此原PO想問,店家告明明就寫著活動幾號到幾號「哪裡可以告廣告不實?」諷刺該名小姐「折扣後也只是省了20幾塊,少花20塊降低你的格調比較棒?」但PO文一出引發網友論戰,有同樣身為超市店員的網友說「時間到了就要撤啊...只要時間到不撤,說真的是我們的問題」、「就算有壓日期 ,店員疏失沒收到牌子 ,疏失就是疏失 」、「過期沒撤下來,有客人以為活動還有的話,仍然需要給客人這個折扣,損失的錢是扣應該負責撤掉的人」。
但也有人說「有日期就已日期為主啊,誰會故意放過期的標示等著挨罵?」、「現在是白紙黑字寫的都不算數了嗎?都有日期的限制了,還要吵嗎?」。而記者致電行政院消保會,消費者中心服務專線人員回應,如果店家的優惠期間過了,文宣卻未移除,若文宣上有列出明確的時間點,還是以店家公告與處理為主。但如果未列時間,就必須給消費者優惠價格。(圖片來源/翻攝靠北奧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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