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今天(29日),召開第六屆古蹟歷史建築審議會第15次會議,已原則同意將金門烏坵嶼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這是繼去(105)年馬祖東引島燈塔之後,第4座成為國定古蹟的燈塔。
航港局局長謝謂君表示,烏坵嶼燈塔創建於西元1874年,軍方自民國38年借用,是唯一被軍事堡壘環圍的燈塔,雖其於民國95年金門縣政府指定縣定古蹟,但不論是建塔時間、營造技術、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歷史背景等,實已具備國定古蹟條件。
烏坵嶼燈塔位處軍管區,在歷經動亂及長達60餘年之熄燈,史料完整保存成為升格國定古蹟所面臨重大考驗。有鑑於此,航港局委託教授楊仁江進行歷史研究及建築物現況調查,因該研究發掘第一手資料,並對燈塔歷史及定位等有系統整理,終能獲得文資委員審議同意,將烏坵嶼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
航港局歷經過多次協商,克服軍管區、文資審查及交通不便等因素,將熄燈超過1甲子的烏坵嶼燈塔於今年7月23日重新發光,今日再傳出同意升格為國定古蹟,喜上加喜令人振奮。過去在兩岸近距離對抗過程中,軍方將燈屋改裝成密閉室穹窿,航港局刻正依老照片描繪燈塔原貌,研擬修復計畫,期望將燈塔長高回去,將燈器移入燈室,朝原貌復舊繼續努力。(航港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