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近期發動強力執行「國道通行費車主的專案執行計畫」,這波行動中,查封透天厝1棟、聯結車車頭2輛、貨車2輛、小客車1輛、機車1輛,另凍結8名車主存款4萬6705元、扣押3名車主薪資9700元;另外則有車主到現場,一口氣繳納7萬9810元。
台南分署表示,經統計國道高速公路局總共移送632名義務人、移送件數6萬102件、合計移送金額713萬2580元,已清償金額13萬6215元,其中欠繳通行費金額最高的義務人是一家交通公司,共滯欠82萬6054元,本次行動扣得聯結車車頭2輛及小客車1輛。另外一名滯欠6萬2482元通行費的黃姓義務人,於收到不動產查封登記函隔日,即到場繳清欠費。
台南分署提醒,車主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會先由遠通公司進行催繳,催繳時基於使用者付費會加計工本費用,若車主接到催繳通知書仍未繳納,在移送強制執行前,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屬各區工程處會進行催繳,再不繳納,將遭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屬各區工程處移送強制執行,並由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00元的罰鍰。(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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