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千萬不要在高速公路停下來看煙火,既危險又可能會收到罰單!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臉書上po文表示:「明明有這麼多地方可以看煙火,直接把高速公路當成自家院子,想停就停,想看就看,想拍就拍,完全不顧別人的安全,新的一年只好送你紅單當禮物,明明美麗的煙火就在背面,紅斑馬們卻是緊盯著車道,深怕有人一不小心就撞車。」國道公路警察局還說「拜託拜託,明年不要再來高速公路看煙火,這樣真的很不乖。」
國道公路警察局解釋:「在高速公路停車會被罰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這樣也太便宜了吧!拿別人的生命來賭,讓自己看煙火,只罰這樣而已」、「這個罰太小了,這種蓄意行為,且有可能是預謀行為,應以公共危險罪起訴」、「要提升罰款$6000改$60000起跳」、「這種自私的垃圾何必馬賽克?」、「違規換紅單,跨年不孤單。」等等。(翻攝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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