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26)日公布「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青少年第一次嚼檳榔,有超過7成是親友給的,其中因好奇接觸的國中生,近6成甚至是在11歲前,也就是小學階段就嘗試嚼檳榔了。
觀察此調查結果,可以發現國中就嚼檳的孩子有45.5%是家人提供、30.3%是朋友提供、6.6%是自己偷拿偷吃、6.2%是自行購買;高中職嚼檳學生則有29.1%是家人提供,52.2%來自朋友,5.1%是自己偷拿,7.3%是自行購買。
對此,國際癌症研究署( IARC)表示,檳榔為一級致癌物,同時「嚼檳榔」也是造成國人罹患口腔癌的主因,提醒兒童及青少年階段是建立健康行為模式的關鍵時期,當青少年因好奇第一次接受家人或朋友影響嘗試嚼檳榔時,即已埋下健康危害的種子,尤其從國內研究結果,可知嚼檳榔者相較於未嚼檳榔者,使用非法藥物的比率高達15倍,因此拒絕因好奇而嘗試第一口檳榔很重要!
國建署也提醒,家長與販售業者應遵守兒童少年與權益促進法相關規定,不提供或販售菸、酒、檳榔給18歲以下兒童少年,違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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