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16)日是《蒙特婁議定書》通過32週年紀念日,雖然台灣並不是簽署締約國,仍然自願遵守協議中保護臭氧層的措施。環保署今日表示,經過32年來,台灣從源頭削減超過40萬公噸的氟氯碳化物及氟氯烴,相當於2,700百萬公噸的二氧化碳(CO2)。
臭氧層距離地球表面約15至50公里,能夠吸收太陽光中大部分的紫外線,是保護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天然屏障,但人類工業活動釋放至大氣中的氟氯碳化物(CFCs)等物質卻破壞了臭氧層。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1987年9月16日邀集各國,簽署了蒙特婁議定書,管制削減大氣中臭氧層破壞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ODS)。從1995年起訂每年的9月16日為「國際臭氧層保護日」。
各國努力32年 臭氧層開始恢復
環保署表示,今(16)日是《蒙特婁議定書》32週年紀念日,該協議成功管制,大氣中ODS濃度已逐年下降,臭氧也開始恢復。環保署指出,我國雖然不是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但自願遵守相關管制規範,過去國內消防產業、電子業、發泡產業、冷凍空調產業及其他相關產業,積極停止使用ODS物質,32年來,我國從源頭削減超過40萬公噸的氟氯碳化物及氟氯烴,以其溫暖化潛勢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換算,相當於累積削減2,700百萬公噸二氧化碳(CO2)。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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