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趴趴走 沒戴安全帽開罰

華視新聞 劉漢生 王美雅 榮昊北 台南報導  / 台南市

交通新制開罰,要提醒大家注意!騎電動自行車,如果沒有戴安全帽,從10月1號開始,將會依法開罰單,處300元罰鍰,另,如果車主自己更改電動自行車的規格,最高也可處5400元罰鍰,騎在路上,不能超過時速25公里,否則也可罰1800元。

現在很多人把電動自行車,當成是方便的代步工具,但馬路上會看到有人違規雙載逆向滑手機等情形,真的很危險,根據警政署的最新統計,107年電動自行車的肇事件數,達到2327件,比5年前增加1.82倍,10月1日開始,也要針對沒戴安全帽,開始開罰300元,相關罰則還有,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罰1800元至5400元罰鍰,在道路上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否則可處900元-1800元罰鍰,提醒民眾,要守規矩戴上安全帽,才會安全又不傷荷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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