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吳烈安 林品鑫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前陣子1111很多人大血拼,但買到不滿意想退貨,要注意業者收取的"整新費"是否合理!台中法制局統計,去年因為整新費用產生糾紛有43件,占了家電網購案件的一半,有人買了一萬五千元的電視想退貨,被收了6千多元的整新費,消保官說,如果只是拆封試用,退貨業者不應該額外收費,如果金額太高覺得不合理,都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琳瑯滿目的各種家電,有強調功能也有強調節能,除了實體賣場,很多人也會用網路購買大型家電,不過你知道嗎,家電在退貨時,會被業者收取一筆"整新費",民眾 vs. 記者:「運費吧?」、「知道有可能要付一筆整新費用嗎?」、「沒有耶」。消保官說,整新費是業者要將退貨商品,整理到可以重新販賣的費用,因為沒有明確規範,常和消費者發生糾紛。
根據統計去年網購家電,一半的糾紛都是在整新費太高,甚至有人買了15000元的電視退貨,被收了6000多塊的整新費,但消費者其實要知道,如果只是拆封試用,業者根本不該收這個錢,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如果我沒有影響商品的功能,這個是檢視所必要的一個行為的話,那這個部分會在那個消保法,會要求業者要容許。」
但是如果像是冷氣開了幾天,冰箱冰過東西,才想退貨,這時候就要看業者提出的整新費,合不合理,如果覺得價格太離譜,都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另外法律規定退貨時業者不能收運費,如果是要賠償購買時的運費,也要事先讓消費者知道,否則不能收任何費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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