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 合歡山暗空公園 停車3分沒關燈罰1千

林佳瑩 張智鈞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合歡山暗空公園,因為光害少,吸引不少遊客上山看星空銀河,但有些遊客不守規矩在園區內野炊、開大燈等等大煞風景,因此,南投縣政府制定《合歡山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昨(17)日經縣議會三讀通過,將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未來在園區停車3分鐘內須關閉所有對外光源等等規定,否則就會裁罰1000元。

太陽升起後,又是另番風情,銀河的絕美景色,吸引大批遊客,不過有些遊客不守規矩,在園區內野炊、開大燈等等大煞風景,因此,南投縣政府制定了,《南投縣合歡山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所長張昭貴說:「該自治條例主要在定義它的適用範圍,及明訂照明工具的一個守則及相關禁止事項,如車輛停妥後應該在3分鐘內,關閉對外所有的光源,後續現場會以科技執法的方式,如監視器輔以人力的方式進行取締。」

縣府規定,台14甲線22.1公里到27.5公里,道路中線兩側500公尺的範圍內,車輛在園區停車3分鐘內必須關閉所有對外光源,再來,攜帶式的照明設備限30毫瓦以下,而光通量則限500流明以下色溫3000K以下,照射角度不得高於光源水平線,還有園區內禁止野炊、露營擺攤飛空拍機等等,只要一項違規就罰1000。

民眾說:「處罰我覺得只是手段不是目標,教育把它宣導做好,應該民眾就會慢慢來執行。」民眾說:「除非路燈比較明顯比較亮一點,要不然這樣子很不好,而且怕會有危險,3分鐘也太快了。」民眾對新政策看法不一,目前自治條例已經三讀通過,將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就是希望遊客到暗空公園觀星時,都能有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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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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