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月30日起,針對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者加重罰鍰,最高開罰3.2萬,提醒民眾上路前可得檢查是否完成投保,避免受罰。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月30日起,針對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者,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駕駛人只要有超速、違停等交通違規被取締,系統可同步查核是否投保強制險,未投保就一併開罰,另未投保還肇事將加重罰款,最高罰3.2萬元。
修法增列微型電動車 監理站提醒:網路投保很方便
豐原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修法增列微型電動二輪車若未投保強制險,因攔查或違反其他交通事件被取締併同舉發者,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同時,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肇事者也將加重罰鍰,從現行的6000元到3萬元,提高至9000元至3.2萬元不等。
監理站提醒,現行強制險違規罰單,已增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重新投保繳費單,繳罰款可順便投保。投保繳費單列印原投保機構資訊、保險費金額、繳費期限,及條碼/QR Code,持繳費單至便利超商或透過QR Code刷卡繳交保險費,且現行網路投保相當便利,提醒民眾記得上路前先檢查是否已完成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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