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蓁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房價高的買不起,租房又總是覺得虧,該怎麼辦?新內閣上任後擬推「使用權住宅」,也就是民眾可以用低價跟政府購買至少20-30年以上的房屋使用權,和社宅相比租期較高,租金換算下來也相對便宜。不過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使用權住宅」非既定政策,切勿以訛傳訛。
社宅晚推且稀缺 林右昌:數量大幅提升
針對使用權住宅是否推動,林右昌說明,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設計,不過仍保有滾動調整空間,由於台灣的社宅政策起步時間非常晚,是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在總統蔡英文執政後才開始推動,跟其他國家已推行數10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臺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
林右昌強調社宅3大精神 急時退場很重要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社會住宅有3個重要精神,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一定的周轉率、以及退場機制。關於社會住宅的使用,當使用者達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他以停車場舉例,車很多但車格有限,因此規定費率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需要民眾。
最後林右昌強調,「使用權住宅」的想法還待研議、商討,此並非既定政策,切勿以訛傳訛;另他非常重視社會溝通,如內政部有重大政策,將會親自跟社會大眾報告說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