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急切險害撞 司機:前車急煞又換車道

林建鋒 許昱文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民眾開車經過大里中興路,他行駛在內車道,旁邊的公車突然切了過來,他緊急閃避,還跨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差點發生車禍,民眾看到驚險一瞬間的情況,也覺得很離譜,司機辯稱,當時前車突然煞車,他才會向左邊急切,強調沒有要逼車,是誤會一場,但沒有禮讓後方直行車就變換車道,市府交通局已經對公車業者開罰5千元,警方也將約談公車司機,如果被認定是惡意逼車,最高會開罰2萬4千元。

公車突然切到內線車道,後車駕駛沒路可走差點撞上,他急忙跨過雙黃線閃到對向車道,還好沒有發生意外,當事轎車駕駛說:「我覺得這種開法真的是很不可取,如果說對面剛好有車又在我前面,我真的兩面都不知道要怎麼開。」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昨(10)日晚上6點多,公車行經台中大里區中興路,為了閃避前方變換車道的黑色轎車,急忙向左邊閃避,後面的白色轎車差點撞上,民眾說:「我應該會檢舉他吧真的很危險啊,如果真的有人發生什麼事的話,誰知道會怎麼樣。」民眾說:「(公車司機)要確保上面乘客的安全,而不是這樣抄來抄去。」

司機向所屬的客運公司解釋,為了乘客安全才會緊急變換車道,沒有要逼車的意思,台中客運襄理何璋慰說:「他也不曉得他有逼到人家的車,為了避免發生意外又發生追撞,他才會向左閃躲誤會一場。」雖然司機認為應該只是誤會一場,但台中市交通局指出,公車沒有讓直行車先走就是違規開罰5000元,後續還會要求公車業者釐清事發經過,並且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

公車駕駛的行為攸關大眾運輸的安全,警方展開調查,國光派出所副所長洪冠崴說:「本所將通知公車司機,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有違規相關事實將依法舉發。」是不是逼車雙方感受不同,各自都有解讀,警方指出,如果調查屬實有惡意逼車的情況,最高會開罰2萬4千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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