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2次沒取貨被退件! 賣家怒提告求償

張庭瑜 謝鈞仲 報導  / 台北市

現在許多人網購會選擇超商取貨付款,但如果忘記拿,超過期限被退件得當心被賣家提告,就有民眾因為連續2次沒取貨,遭起訴毀損罪。實際詢問其他網拍業者,他們無奈表示被退件得自行吸收幾百元不等的運費,包裝貨物、通知物流等時間成本也被浪費,但還是很少賣家會採取法律途徑,因為要付出的金錢和時間成本更高,只能將買家列為黑名單,或選擇讓買家先付款再取貨。

網拍業者林老闆說:「像這個包裹我們待會就要寄到台中去。」準備從台北寄出包裹,網拍業者忙著確認訂單,現在有不少民眾從穿搭配件到生活用品都會選擇網購,因為在家動動手指就能拿到商品,取貨地點也很多元。很多地方都有I郵箱能取包裹,不過如果是像超商等其他地方取貨付款,但如果沒取貨被退件,恐怕得要當心被提告。基隆一名楊姓買家2021年在網路使用貨到付款買了4個戒指,加運費後訂單總價594元,不過王姓賣家寄出後買家卻沒取貨導致退件,透過訊息要求賣家再寄一次,結果第二次還是沒取貨,讓賣家氣到提告,基隆地檢署則認定楊姓買家涉嫌毀損罪,不過後續雙方達成和解,基隆地院判決不受理。

民眾說:「台灣的網拍可能都會等大概一個月以上,等到包裹來的時候(我朋友)就忘記,欸我什麼時候有訂這個,然後就想說會不會是詐騙集團,就沒有去領。」民眾說:「很多網路平台的人說忘記取貨被告,(自己會害怕(被告)嗎?),會啊一定會啊。」以超商來說取貨付款期限約4-7天不等,時間長部分民眾容易忘記就被退件,卻苦了業者因為來回幾百元不等的運費,恐怕都得自行吸收。

網拍業者林老闆說:「其實這種情況常常會有碰到,比較建議客戶先進行匯款,我們再進行寄貨。」儘管老闆坦言很少賣家會去提告,因為要付出的時間成本更高,不過買家不取貨不代表沒事,恐怕會被平台或店家列為黑名單。取貨再付款很方便,但如果過程中改變心意還是得先通知店家,免得糾紛一大堆,還可能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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