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韻筑 羅大偉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信義區一處社區大廳,8月底爆發租屋糾紛,租客控訴房東惡意扣留鑰匙,不讓他將屋內物品搬走,雙方還鬧到報警,據了解,房客要續約,並要求申請租屋補助,但房東都並未回應,房客打算搬走後,房東卻要求他付違約金和下個月租金,對此房東表示對方根本沒有補助資格是假議題,但依照法規,房客若要申請補助,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金額轉嫁到房客身上。
房東VS.房客委託人說:「你鑰匙不給人家,人家怎麼點交給你,那你租金付了沒嗎。」房東房客,雙方在社區大廳爆發激烈口角,房東VS.房客委託人說:「你想留置我的東西,你租金沒有付給我啊,那也不代表你可以,留置我的東西對不對。」控訴房東扣住物品,雙方還鬧到報警處理,雙方爆發糾紛,疑似和這句話有關聯,房東VS.房客委託人說:「不好意思,她根本沒辦法申請租屋補貼,能不能申請這不是你講就算的。」
張姓房客說:「我要跟他申請租屋補助,要跟他(房東)確認的時候,他就一直都沒有回,所以我才跟他提說那我要搬走,他(當天)到現場立刻大吼,大吼了之後就說,妳今天不付房租我就不開門。」租屋糾紛發生在8月底,台北市信義區這戶社區一樓大廳內,租客控訴雙方合約到6月底,他要申請租屋補住多次要求續約,但房東都不予理會後來他決定不續約要搬走,房東卻改口突然要搬得付違約金和下個月的租金竟還扣留鑰匙。
遭控訴房東說:「我說要這個東西可能要當面細談,我只是講這樣而已,可是重點是我後來去查了一下,她根本不具備有租屋補助的資格,所以這個其實是假議題啦。」後續雙方並未提出告訴,但依照政府發布租屋補貼資格,包括家庭成員都不能自有房屋,另外家庭成員也沒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還有每人月平均所得應該低於特定數字,是相關單位以最低生活費3倍算出,各縣市金額都不一樣。
律師蔣子謙說:「(租客)申請租屋補貼,而變相漲了房租的話,租客還是可以主張說,這部分增加的租金是不用去負擔的。」租客要去證明這件事情是非常困難的,租金不得轉嫁房客之外,內政部公布的租賃契約中也明文規定若是記載,不得申請租屋補助法律效果無效,如今爆發租屋糾紛甚至惡意扣留租客物品,恐怕只能循司法管道解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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