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張春峰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發生遊覽車和轎車碰撞事故,造成4死22人受傷的慘劇,陳姓遊覽車駕駛坦承,車禍發生前,他正在超車,而且車速有比較快一點,涉及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地檢署深夜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根據調查,肇事駕駛有9次超速與1次違規停車的紀錄,公路局表示,如果遊覽車公司有連帶經營管理的責任,除了評鑑成績會降為「不列等」,還會罰款9萬、吊銷事故車輛的車牌,並且停止部分的營業業務,後續由台北區監理所調查,遊覽車公司是否有經營管理不善的問題,而遊覽車撞擊護欄瞬間的驚險畫面,現在也曝光了。
遊覽車要閃避前方黑色轎車,先是失控將右側的銀色轎車,擠往外側護欄後,再橫跨3個車道撞上內側護欄,國道3號斗六路段昨(21)日發生4死22傷重大車禍,陳姓遊覽車駕駛頭部受傷包著繃帶,他坦承當時要超車而且車速有比較快,陳姓遊覽車駕駛說:「我知道有車我要超車,超車不就甩來甩去,我都差不多110有時候超過110,有快一點因為沒車的時候我會快一點。」
21日深夜遊覽車駕駛來到雲林地檢署接受訊問,檢察官認為肇事駕駛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啓仁說:「遊覽車駕駛涉嫌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於今天22日凌晨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交通部公路局調查,63歲的陳姓遊覽車駕駛,1996年考取聯結車駕照,開遊覽車資歷大約有10年,近七年之間有超速9次以及1件違規停車的紀錄,如果警方判定遊覽車公司有連帶經營管理的責任,除了評鑑成績會直接降為「不列等」,還會面臨這些處分。
交通部公路局運輸組組長梁郭國說:「如果查核有經營管理不善的情況,我們會處罰依公路法九萬元的罰鍰,另外它的過失的車輛會吊銷牌照,另外也會停止部分的營業。」遊覽車業者已經趕往雲林處理後續,人不在公司,台北區監理所將展開調查,了解遊覽車公司是否有經營管理不善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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