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孟翰 報導 / 屏東縣
最近屏東市區出現大量檢舉違停的案件,有不少車主把汽機車停在自家騎樓被開單,有人短短2到3個月就收到30張罰單,也有民眾表示,通常都會把車停在停車場,但有一次只是先在家門口把行動不便的媽媽放下車,前後根本不到1分鐘的時間就被檢舉了,不少人又氣又無奈,而警方表示違規是事實,只能開單告發,呼籲民眾守法就不會挨罰。
停在騎樓的自家車輛一台又一台,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全部都用毛巾或是布料把車牌號碼遮起來,因為居民被檢舉到怕了,居民說:「隨便這樣違停就記1點耶,我已經10點了,我現在每天提心吊膽,不知道還會不會再被記。」居民VS.記者說:「(收到幾張罰單)我收7、8張,啊那邊好像已經是12張吧,前面那一邊是有2、30張也有。」
有人2、3個月內,吃了30張罰單,有人只是在家門口,先接老人家下車,前後不到1分鐘也挨罰,居民又氣又無奈,居民說:「聽他們講是早上9點,跟下午3點這個兩個時段,我有時候一天收到2張。」這個地點就位於屏東市自由路、和平路一帶,最近出現大量檢舉違停案件,大家人人自危,只好把車牌遮起來自保,居民表示,檢舉的疑似都是同一人,經常蹲點在附近,針對停在騎樓,或是人行道的車輛拍照舉發,不過違規就是違規,警方也必須依法開罰。
屏東縣交通隊副隊長程大維說:「雖然是自己家的門口,但是畢竟還是道路,道路還是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提醒,民眾對違規事實不服,可在收到罰單15天內向警方或監理機關申訴,否則就是開罰600元到1200元罰鍰,只不過居民因為被罰到怕了,把整排騎樓的車牌都遮了起來,也成了特殊奇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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