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勸阻駕駛違停 友護車主持甩棍打人

林建鋒 楊宗穎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雲林口湖休息站有1輛進口車,違停在停車場入口轉角的車道紅線,民眾要去勸導,車主的朋友竟然手持甩棍,把民眾的左手打到腫了起來,警方以車追人,通知涉案的張姓男子到案,除了依傷害罪依法送辦,他使用這把具有殺傷力的甩棍,也因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進行裁處,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最重罰3萬元。

會發生肢體衝突起因是,昨(28)日雲林口湖休息站有一輛白色進口車違停在內線車道,而且還停在停車場入口的轉角處紅線,民眾上前勸阻,沒想到被車主的朋友持甩棍攻擊,民眾說:「太誇張了違停本來就不對,被唸剛好而已。」民眾說:「這樣那個人要吃官司對啊,要賠償還要官司。」民眾的左手腕被打到瘀血還腫了起來,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

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廖祥凱說:「口湖休息站停車場,發生因停車問題衍生之持棍傷害案件,將張姓犯嫌與林姓關係人帶案調查。」民眾被打的時候,進口車車主站在一旁雙手插口袋,沒有過來制止,不過違規停車是衝突的起因也得配合調查,打人的張姓男子事後帶著甩棍來到派出所,還向警方示意當時是怎麼使用這把甩棍,嫌犯偵訊過後除了被依傷害罪嫌依法送辦,沒有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甩棍,也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進行裁處,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最重罰3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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