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日前台北市萬華區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名王姓路人推著寵物推車,沒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途中還突然停在路中央20秒,把狗抱進推車內,當時一名張姓騎士看到趕緊剎車,卻當場摔車,事後雙膝半月板破裂,治療半年都還沒好,路人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王姓路人則喊冤,當時確實沒踩在斑馬線上,但自己也很無奈。
61歲王姓女子推著寵物推車,走在馬路上,接著左轉正要穿越馬路時,狗突然從車上跳出來,女子看到趕緊把推車往後移一點,把狗抱進推車裡,要再繼續往前走時,張姓男子正騎機車迎面而來,第一時間,張姓男子看到趕緊剎車,卻當場摔車滑行,摔車張姓騎士說:「我看到她的時候就急剎就摔出去了,審理的過程偵查庭跟第一審跟調解庭,她完全主張跟她無關態度非常強硬。」
這一摔張姓騎士雙膝,半月板破裂腳踝受傷治療了半年,醫療費大概花了10萬元,騎士指控剎車不及全因,要閃避前方的王姓女子,經過台北地院審理,依照過失傷害罪,判決女子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9萬元罰金,當事王姓女子(聲源)說:「他跟我距離大概8.9公尺遠,我也無奈啊,跟我有關的就是唯一,我沒有踏到就差一兩步,沒有踏到斑馬線而已。」
記者林佳瑩說:「事發地點就在台北市萬華區的西藏路上,可以看到這個路口是閃燈號誌,但路邊都有設按鈕,但女子她沒有按按鈕,也沒有走在斑馬線上,就想要穿越馬路。」雖然沒有直接碰觸到車子,但法官認為,行人必須走穿越道,不得在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而且女子在馬路中停了20秒,要穿越馬路前,也沒先左右察看,認為女子和車禍有因果關係,因此判決「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女子不服判決,不排除會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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