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外送平台的出現,讓大家不出門也能享受各種美食,但外送員參差不齊的素質,也使民眾非常頭痛。一名網友發文抱怨,在美食平台叫了鹹酥雞來吃,卻發現外送員到了門口後開始偷吃,對方被逮後卻回說:「外送很遠,吃看看食物有沒有壞掉。」讓她無言以對。對此,UberEats回應,本案已全額退費給消費者,未來會持續優化外送合作夥伴訓練。
偷吃被抓包 外送員:吃看看有無壞掉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沙鹿之美」發文控訴,在外送平台上叫了鹽酥雞吃,沒想到外送員抵達後,竟從監視器目睹外送員拿起叉子偷吃,她氣得打電話質問對方,外送員卻回說:「外送很遠,吃看看食物有沒有壞掉。」讓她傻眼至極。
網友直言,「我真的很想回他,你的行為才是壞掉吧,我知道外送員很辛苦尤其是雨天,但是可不可以選擇接單了,就有點職業道德?」而對方偷吃餐點的行為,嚇得她不敢再拿來吃,也透露目前已提出檢舉,等待外送平台處理。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這個真的很誇張」、「有夠扯的啦」、「真的不能點這種容易偷吃的食物耶,人心不古」、「想知道哪家鹹酥雞,好吃到要偷吃」、「真是無言」、「這外送員是很餓嗎」、「我想知道反應客服後的結果」。
對此,《華視新聞網》實際詢問外送平台UberEats,平台表示,現已全額退款給消費者並提供補償,對於這次消費者體驗不佳,深感抱歉,「也將持續優化外送合作夥伴訓練,以提供更優質的外送使用體驗給消費者。」
偷吃餐點有刑責! 恐涉及業務侵占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335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而《刑法》第336條第1項為「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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