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中毒案檢驗結果出爐 「月尾兔頭魨」毒性極強

河豚中毒案檢驗結果出爐 「月尾兔頭魨」毒性極強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台灣魚類資料庫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南投縣仁愛鄉1間小吃店的老闆,於11月25日下廚料理河豚,做成魚肉湯與生魚片,沒想到8人喝了河豚湯後,頭暈嘴麻與手腳無力中毒,老闆則是吃了用河豚做的生魚片,倒在店裡身亡。食藥署今(6)日指出,該河豚為毒性極強的「月尾兔頭魨」,內臟、皮膚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

食藥署於11月26日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通報,仁愛鄉民眾於11月25日晚間自行烹煮河豚並分送予友人食用,陸續出現疑似河豚毒素中毒症狀,1人死亡,8人送往醫院救治。食藥署國家實驗室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送驗3件檢體後,立即進行DNA物種鑑別與河豚毒素(tetrodotoxin, TTX)分析。

今日檢驗出爐,食藥署表示,經DNA物種鑑別結果發現,該3件檢體皆屬「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河豚毒素檢驗結果則顯示,「河豚生魚片」檢體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之熟肉與湯,分別檢出TTX 33.48 mg/kg與31.86 mg/kg,「河豚內臟及皮」檢體亦確認檢出河豚毒素,惟因基質複雜,尚難精確定量。

而「月尾兔頭魨」又稱作月腹刺魨、栗色河魨、毒鯖河魨等,屬四齒魨科,主要分布於印度至西太平洋區,台灣四周海域均能見其蹤跡,體長可達50公分,其背面及腹面均佈滿小棘,尾鰭後緣呈新月形,內臟、皮膚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毒性極強。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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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四周環海,漁業資源相當豐富,食藥署提醒,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加熱也無法將毒素破壞,主要存在於河豚卵巢、肝臟、腸、皮膚甚至肌肉組織中。通常於食用後10至45分鐘產生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則可能導致呼吸衰竭甚至死亡,死亡率約為61%。

食藥署呼籲,河豚種類繁多且一般難以辨認,誤食有毒河豚死亡風險甚鉅,因此,切勿捕捉或食用來路不明之水產品,並建議餐飲業者避免供應河豚,千萬別因追求美味或嚐鮮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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