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新北國三生割頸案引起全台關注,事後加害同學毫無悔意讓網友發動肉搜,新北地院隨即也呼籲民眾、社群平台下架相關個資,以免觸法。消息曝光後引發部分民眾不滿,其中,網紅小商人就表示要將加害同學照片放上宣傳車,但近日有傳出「大車公司被施壓」的消息,此外,還傳出教唆的同學要求目擊同學「串供」,但警方向少年法庭聲請同行書和搜索票遭2度駁回。對此,小商人表示,已經在紐約時代廣場與YouTube下廣告。
小商人表示,教唆同學被報出說開始串證,結果新北院2次打槍搜索票,「倒是要搞我、威脅大車公司的動作特別快」。對此,他宣布美東時間 1月4號 0:00 開始,每個小時的45分,都會有加害同學的廣告出現在紐約時代廣場第七大道上的LED電子看板,「這個只是剛開始而已」。
隨後小商人補充表示,「我是有下YouTube廣告,我都不知道怎麼才能看到自己的廣告」、「掛看板是針對兒少法,還有政府裁罰,既然要罰要撤,那你去罰紐約時代廣場的看板試試。針對猴子,我們有處理猴子的辦法。他們不怕法律,那就用他們會怕的方式去處理」。
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留言力挺,但其中也有人擔心「那些猴子會認為他們出名了、這樣很酷,好像效果不大」,對此,小商人也表示,「掛看板是針對前幾天政府機關發聲明要罰我的動作,進去的跟現在在外面的,都會有人處理。」
針對加害同學遭網友肉搜一事,新北地院曾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於 Dcard、PTT 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上開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上開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
新北地院表示,能理解這起嚴重悲劇引起大眾關注,但網友瘋狂肉搜、轉傳涉案少年個資行為,不僅干擾法官審案空間、使問題複雜化,也違反立法者保護少年犯的意旨,因法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僅處理少年所涉犯個案,更要結合各種資源輔導、矯正少年「這個人」變好,不同於對成年犯直接處以刑罰的方式。
而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呂俊杰說,根據《刑法》第四條規定,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在中華民國領域者,就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若檢警認為造成國內的少年犯受有侵害的結果,則仍有認為屬於在國內犯罪的空間」。
呂俊杰認為,小商人的行為雖然是經過精心佈局,但如果被認為違反個資法的犯罪結果地,屬於在我國,就是我國具有審判權之犯罪,仍可能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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