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有民眾去年9月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一般道路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轉彎及考照制度改革」,有5895人附議,交通部今(24)日回應表示,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
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認為台灣道路應改為以車向分流為原則,實踐「左轉靠左,右轉靠右」,更符合用路人直覺的行駛方式,全面廢除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轉彎的規則。對此,交通部表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定,機車行駛的車道,應該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的道路則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是為機車行駛車道之安全配套。
交通部說明,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亦於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之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
因此交通部認為,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另外針對考照制度改革方面,交通部強調,公路局113年將持續推動辦理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及道路訓練等措施,並將針對法規新制、重要觀念適時檢討調整考驗內容,持續檢討精進機車駕駛人訓考制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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