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手機放大腿上」慘挨罰4.7萬 她嘆:買到教訓

男開車「手機放大腿上」慘挨罰4.7萬 她嘆:買到教訓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57歲的胡文英有「美魔女」之稱,同時也是女星鄭靚歆的媽媽,過去參加選美比賽受到外界關注,一度想進軍演藝圈,後續因步入家庭而選擇放棄。時常在臉書分享日常生活的她,1日發文表示,住在澳洲32年的二哥,因開車時「將手機放在大腿上」,遭澳洲警方開罰,金額共約新台幣4萬7,因此呼籲前往澳洲自駕遊玩的朋友,務必留意當地法規,駕車時千萬不要把手機放在大腿上。

胡文英發文提到,二哥在澳洲開車時,將手機放在大腿上,結果被開罰單1161澳幣,換算成新台幣約2萬3千765元,由於被開罰連續兩天,所以罰款金額一共新台幣4萬7千530元,同時被扣駕照點數。

胡文英的二哥在澳洲開車時,將手機放在大腿上,被當地警方開罰。圖/翻攝自胡文英臉書
胡文英的二哥在澳洲開車時,將手機放在大腿上,被當地警方開罰。圖/翻攝自胡文英臉書
 

胡文英指出,現在是出國的旅遊旺季,呼籲前往澳洲自駕遊玩的民眾要小心留意,「澳洲對於駕駛安全很注重,如果你放在腿上面,他們會認為你隨時會拿起來看手機分心,或是認為你在講電話。」並再三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在開車時將手機放在大腿上面,「二哥住在澳洲32年,竟然到現在才知道有這一條規矩,算是買到教訓。」

換作是台灣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1千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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