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小網紅接104次業配 刑警媽遭記2大過

潘昱瑔 蕭羽秀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類似案例來看到,在IG上擁有近40萬粉絲的五歲網紅,因為長得可愛,媽媽常拍影片紀錄,後期連刑警媽媽也當起經紀人,短短一年半就接了104次業配,遭到檢舉後,法院認為,五歲小朋友沒有行為能力,都是媽媽在幫忙接洽,後來刑警媽媽主動離職,也被懲戒法院記了兩大過;其實公務員兼職,還真的很難查,銓敘部說,每年雖然會跟經濟部調資料查核,但若是自媒體或是小吃攤,根本查不到紀錄,只能靠民眾檢舉。

和媽媽一起拍影片介紹商品,五歲網紅鬼靈精怪,台語還很溜,在IG上吸引近40萬粉絲,五歲網紅說:「你用這個會越來越青春,爸爸會越來越愛你。」幫廠商接業配代言,跟媽媽一起入鏡拍短片,但她僅僅只有5歲,這些是誰幫她接洽的,法院認為她是無行為能力的幼童,代言產品複雜,如果沒有父母規劃也做不到,短短一年半接了104次業配,再加上媽媽常配合演出收報酬,但她的正職,其實是桃園市刑大隊偵查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的行為記過兩次,但她已經辭職。

而其實公務員兼職或是靠自媒體,增加收入,要查還真的有些難度,銓敘部法規司司長雷諶說:「我們每年都會定期,把所有公務人員的身分證字號,跟這個經濟部商工資料登記的資料庫,和財政部的稅籍資料庫做一個連線,去篩選看看有沒有公務員人員,在這兩個資料庫有出現,如果有出現的話,我們會通知機關做進一步的查核,攤販或者是一些自媒體直銷,這部分它其實不需要個別向主管機關作登記,所以現實確實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庫。」

公務員就算當幕後的金主,只要是正常登記稅籍還是會被查到,但像是經營自媒體,或是和廠商互惠合作只接受廠商的贈禮,要查還真的無法一一查個清楚,大多只能靠檢舉,真正想開創副業,恐怕得想清楚,否則可會影響公務員的鐵飯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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