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本職棒讀賣巨人與中華職棒中信兄弟、樂天桃猿將於3月2、3日在台北大巨蛋進行國際級職棒交流賽,但台北市政府認定此賽事為「商業活動」而非「國際性職棒賽事」,上週發函告知遠雄,不予減扣應繳納給市府的分潤金,須向市府繳交收入的千分之六作為分潤金。對此,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今(26)日受訪時回應。
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表示,大巨蛋是BOT性質標案,由遠雄巨蛋公司負責場地經營,市府非常樂見台灣及國際知名的棒球隊來大巨蛋舉辦正式性比賽,但此次巨人隊賽事,屬於「友誼賽」性質,並非「正式性國際比賽」,而且有對外售票,具商業性質,因此,市府沒有同意遠雄巨蛋公司申請扣減營收分潤。陳世浩進一步強調,如果遠雄巨蛋公司對於市府的決定有意見,市府有申覆機制。
對此,遠雄集團副總楊舜欽表示,站在BOT契約方,是希望知道市府對於各類賽事認定的標準,而非先鼓勵廠商承接舉辦後,真的要舉辦又突然對賽事的性質的認定刁難,很多事情民間企業希望先講明標準在哪,由誰來決議,甚至如何說明申訴。
楊舜欽進一步指出,北市府具函認為巨人隊邀請賽事不具「國際性、全國性、職業性」,因此認定為「商業活動」,他尊重市府官員的判斷,但只希望政府能讓廠商事前能清楚知道標準由誰來認定?標準是什麼?認定後該找誰申覆?楊舜欽也表示,「未來遠雄還有熱身賽、明星賽等賽事,這些是否比照相同的認定標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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