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慧 劉俊男 張權 報導 / 宜蘭縣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在三星路上吃完麵開車回家,短短2分鐘內被警方連續檢舉4張罰單,金額4萬2千元。男子質疑照片模糊看不清車牌,舉發員警也不屬於當地轄區,懷疑員警是在搶績效,警方調閱監視器表示違規行為屬實,若有疑慮可向監理站申訴。
天色昏暗警方開啟鳴器,向前追趕一輛白色轎車,只見白車越過前方車輛,闖紅綠燈向前加速駛離,員警不追了,開出罰單,攤開一張張紅單,滿腹委屈,他就是被舉發的林姓男子,投訴人林先生VS.記者說:「警察要攔人家說是用招手的,怎麼用招手的就可以攔人家嗎,一開始你也沒有閃燈也沒有,我怎麼會知道是誰,(有沒有鳴笛),沒有啊一開始都沒有啊。」
事發就在3月27日,晚上8點多宜蘭三星路七段,當時林姓男子剛吃完麵準備回家,但開進車道沒打方向燈,員警上前揮手示意他停車受撿,林姓男子不理會加速離去。
事後警方在8點43分到8點45分,短短2分鐘開出4張罰單,分別是拒絕停車受撿價錢,未開啟方向燈價錢,危險駕車價錢,闖紅燈價錢,金額高達4萬2千元男子質疑照片模糊,警方如何辨別車輛,而且根本沒看到警方欄撿,投訴人林先生說:「有取締到我的車牌,我絕對都OK,但是這個照片每一張都是模糊,而且都這麼遠時間又不一樣。」三星分局第四組組長吳錦昌說:「警方密錄器與該車,有相當距離,故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茲證明佐證。」
調閱監視器,警方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才對男子舉發開單也呼籲民眾,開車上路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傷害自己荷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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