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皇名 盧怡撰 曹維升 報導 / 台北市
每年的5到7月是股東會的旺季,許多公司會準備紀念品,但有股東卻說自己被陌生人,偷取通知書、仿冒簽名並盜領了紀念品。律師提醒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當事銀行也表示,其實不單單是他們,這個時期類似的竊盜案件層出不窮。民眾如果真的遇到了,除了報警處理,也只要備齊文件,依舊能申請補領。
史努比在碗盤上,擺出各式動作超級卡哇伊,每年5至7月是股東會旺季,回饋給股民的股東會紀念品,也是各家上市公司兵家必爭之地,但卻有人把歪腦筋動到這上面,當事人呂先生說:「(銀行把)被簽收的紀錄給我看,然後我就看了一下,嗯這個真的不是我的簽名,而且我也不知道是誰拿了。」
呂先生6月15日,發現自己遲遲未收到,股東會紀念品的通知書,致電銀行確認,發現竟被陌生人,偷走通知書冒名領取,但因為銀行再次核對身分,需要當事人的身分證與印章,呂先生還為此新刻了個印章,來來回回花了約半天的時間,才順利將紀念品補領到手。
當事人呂先生說:「我當下非常生氣,我想說到底是誰偷了我的東西,因為一般你拿到通知書的話,其實是可以到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換,我原本可以去一個離我家很近的地方,但因為這件事情,我必須跑到他們的總公司。」
當事人還說,銀行向他透露,類似這種為了紀念品不擇手段的行為,每年都層出不窮,股東數量龐大,寄件時以平信寄出,親領只要通知書加簽名,代領也只需要多一份委託書,銀行建議真的遇上還是先報警處理。
後續致電銀行完成身份地址驗證,大多也都能完成補領,但律師也提醒,竊取通知書還偽造簽名,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即便再喜歡這紀念品,也別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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