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廣場「鴻屋咖哩」疑食品中毒案 累計10人通報 新北衛生局命暫時停業

遠雄廣場「鴻屋咖哩」疑食品中毒案 累計10人通報 新北衛生局命暫時停業 | 華視新聞
圖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衛生局於6/19、22接獲台北市衛生局及汐止國泰醫院通報疑似食品中毒案,分別有5位及3位民眾(皆為同住家人),於17日晚間前往遠雄廣場的鴻屋咖哩用晚餐後陸續出現腹瀉及嘔吐等不適症狀並就醫,今(24)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新增2人(同住家人),18日前往用餐後陸續出現腹瀉等不適症狀並就醫,共累計10人就醫,8人已返家休養,2人輕症住院中。

衛生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於20日派員前往該店進行稽查,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現場見地面不潔及食材未覆蓋等衛生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另查核現場已無同批食餘檢體,依據民眾提供共同攝食餐點,現場抽驗豬排咖哩蛋包飯檢驗衛生標準,檢驗結果預計2週後出爐,倘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經命業者限期改善,複抽仍不符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因1年內已接獲2次遠雄鴻屋咖哩疑似食品中毒通報,達暫停作業標準,故衛生局命遠雄廣場鴻屋咖哩自24日起暫停作業,待該公司完成改善後,向衛生局提出改善報告,經審查同意及環境複查合格後,使得恢復作業。

衛生局接獲通報時即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現場採集非同批食品檢體豬排咖哩蛋包飯1件、環境檢體3件及人體檢體7件,後續將依食品及人體檢驗結果綜整研判,倘確認為食品中毒事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規定移送檢調偵辦。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衛生局每年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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