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林建鋒 張春峰 報導 / 桃園市
民眾開車經過桃園市中壢區,發現有1輛機車停在內車道的行人穿越線,但沒看到機車騎士,左看右看,才發現他坐在路邊的樹蔭下,是不是天氣太熱,所以趁著停等紅燈到樹下乘涼?有人覺得難以理解,也有人懷疑,這名機車騎士是不是身體不舒服,警方強調,將機車停在路中央,不但違規,而且可能造成追撞,相當危險,依法最高可以罰3萬6千元。
民眾說:「太熱吧是半路想休息嗎,不能理解的行為。」民眾說:「這樣可能會有點不妥,不舒服可以停在路邊。」民眾說:「怎麼可以這樣這樣就不對了。」如果後面來車沒有注意到,可能會撞上機車,發生車禍事故,違規的行為十分危險,中壢警方表示最高可罰3萬6千元。
中壢分局交通組警務員徐光九說:「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還好沒有發生意外,但天氣熱不少機車騎士,都會在等紅燈的時候,停在樹蔭下形成特殊景觀,像這樣直接停在路中央,如果遇到緊急狀況,沒辦法立刻把機車騎走,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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