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凱米來襲!居住地、上班地任一區停班 勞工皆可休假

中颱凱米來襲!居住地、上班地任一區停班 勞工皆可休假 | 華視新聞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凱米颱風接近台灣,勞動部特別提醒,颱風來臨的出勤事宜,應以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當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途中任一區有停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也不能要求勞工補班、藉此扣全勤。

中央氣象署今天對中颱「凱米」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下午3點的中心位置在北緯20.9度,東經125.0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440公里之處;氣象署預測,明(24)日下午2點的中心位置在北緯24.1度,東經122.8度,即在宜蘭的東南東方約130公里之處。

最新資料顯示,「凱米」過去3小時強度略為增強,暴風圈也稍擴大,目前中心在鵝鑾鼻東南東方海面,向北北西轉西北移動,其暴風圈已逐漸進入巴士海峽及台灣東半部海面,對宜蘭、花蓮、台東、台中以北、南投將構成威脅;預計此颱風未來強度仍有增強且暴風圈有擴大的趨勢。

勞動部說明,颱風來襲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用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至於原本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勞務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處分。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不幸發生職災,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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