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放煙火擾民 台南開出8罰單 民眾問:都開單了能繼續放?

中秋放煙火擾民 台南開出8罰單 民眾問:都開單了能繼續放? | 華視新聞
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中秋假期前後,台南市環保局鎖定黃金海岸、觀夕平台等重點區域,主動派員巡查,13至17日為止共開出11張違規施放煙火罰單;其中,17日深夜開出8張,有4張因位處特定區域,依法直接加倍裁處6000元,逞一時之快卻苦收罰單,實在得不償失。

環保局表示,少數民眾我行我素,晚上10點過後繼續放煙火,甚至是過了深夜11點,仍肆無忌憚於觀夕平台、黃金海岸施放,稽查人員邊蒐證邊趕到現場,17日一晚就開出8張罰單。至於環境清理部分,環保局也加強派員於觀光熱區黃金海岸進行環境整理,14日至17日為止出動57人,清出1.4噸垃圾。

台南市長黃偉哲說,經過近年來連假期間市府的強力宣導及稽查勸導,施放煙火炮竹情形已有改善,感謝民眾配合與稽查人員的辛苦付出。

環保局發現,大多數民眾守法不違規,像是林默娘公園周邊環境大幅改善,晚間9點55分前煙火四射,但一到10點就立刻安靜,煙火小販也提早收攤。然而,仍有少數民眾以身試法,逾管制時段放鞭炮被稽查人員現場開單,竟還詢問「單子都開了還能繼續放嗎?」令人傻眼,不過為了替環境品質把關,稽查人員開完單均在旁等候,確保民眾將垃圾及剩餘鞭炮帶走。

環保局長許仁澤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規定,夜間10點起至隔日上午7點不得施放爆竹煙火,若遭檢舉噪音查證屬實,可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及夜間11點後可加倍處分;觀夕平台因處特定區域範圍內,夜間10點後不分違規區域通通罰6000元。針對亂丟垃圾者,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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