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建勳 林柏睿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有消費者,20日搭乘郵輪出航,
消費者說,11月20日從高雄,搭乘郵輪出航,就在22日晚間走出陽台時,食指被房門夾傷,立即前往醫務室後,照X光、做包紮處理,拿消炎止痛藥,船上醫師表示無法縫合,得到宮古島找在在地醫師處理,沒想到,得支付576元美金,折合台幣一萬八千元左右醫療費,讓他覺得不合理。
當事人張小姐說:「他們只是給我一個緊急的安置措施而已,我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的治療,那就要我承擔這個500多塊的美金,我當下是沒有選擇的我必須要同意,我才能得到所謂的緊急安置,我又不是自己弄傷,是你們的設備導致我的受傷,那你怎麼一直要跟我收這筆費用。」
雖然事後醫療費用,郵輪公司已經返還,但消費者不滿,房門緩衝設計不良,造成受傷,事後不僅得先支付醫療費,還得自己找郵輪公司,爭取退還金額,質疑負責行程規劃的旅行社,態度消極。
當事業者說:「如果沒有居中協調的時候,船務公司是不可能,你說每個客人就是去要求他就退(費),最終的結果也是依照客戶的需求,這筆錢是沒有收的這樣子。」旅行社業者表示,23日接獲消息後,就派員到房間關心狀況,期間也居中協調退款事宜,若有不足之處會加強,希望未來能讓消費者,有好的旅遊體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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