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容器稽查!無印良品多項違規挨罰5.7萬元 迪卡儂水壺標示不符

塑膠容器稽查!無印良品多項違規挨罰5.7萬元 迪卡儂水壺標示不符 | 華視新聞
圖/食藥署提供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食藥署今(19)日公布「113年度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其中「無印良品」的料理匙檢出塑化劑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標,門市產品已下架並銷毀;「迪卡儂」的水壺檢出標示違規,包裝與本體標示的耐熱溫度不符,遭地方衛生局開罰4萬元。

食藥署日前執行「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查核製造業及販售業。其中製造業及販售業查核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之成品標示,共完成250件,其中238件合格,1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無印良品本次不合格品項共5件,包括小料理匙、2公升壓克力冷水筒、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方形及圓形矽膠製冰器。違規事項包含未標示淨重、未明確標示材質中文名稱、未標示耐熱度、未將材質名稱與耐熱溫度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於主要本體上等不合格原因,共計被地方衛生局裁罰5萬7千元。

另外,台灣迪卡儂有限公司的水壺未標示耐熱溫度;外包裝標示本體材質為100%熱塑性聚氨酯(TPU),本體卻以壓印方式,標示50% TPU,挨罰4萬元。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
 

除了標示不清等違規,2件矽膠類產品初抽驗檢出塑化劑不符規定,分別來自無印良品台東門市的料理匙(小),檢出0.4ppm的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彰化優之館有限公司的杯蓋矽膠貓耳朵10cm品項,驗出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經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均已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後續列入加強管理對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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