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煜 張春峰 報導 / 台北市
公務人員想要兼職多賺錢,依據目前的法規,並沒有完全限制,例如要從事外送員、超商店員都可以,但法條中規定不能經常性、持續性,也就兼職代表天數不能太長,但幾天算是太長,並沒有明確規定,最後還是須交由主管機關來認定,這也導致公務員目前能兼職多久,還存在一個灰色地帶。而且不只兼職天數,兼職種類以及是否營利也都有限制,多項規定也導致公務人員目前依舊難以自由兼職。
第一個是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第二個就是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事業或團體職務,有基層員警透漏,過去就曾聽說有同事,因為合夥創業而被懲處,2022年5月30日,儘管立法院三讀修正了〈公務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可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但依舊難以自由兼職,包含在網路開設自媒體頻道,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就連在網拍上進貨販售商,製造利潤也同樣不行。
非當事律師林柏宏說:「從這個判斷,第一個就是說有沒有營利,如果有營利,是不是一個經常性的。」公務員兼職,不只要合乎規範,尤其是法律明定的經常性,到底兼差時間能多長才不違反規定,還是要由上級主管來認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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