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煜 趙英光 張政慧 報導 / 宜蘭縣
宜蘭羅東昨(14)日上午發生一起轎車擦撞車禍,一輛市值超過300萬元的轎車行經羅東純精路三段時,跟一輛貨車發生碰撞,導致4人受傷送醫,雖都沒生命危險,但開這輛名車的人不是車主,而是汽車業務。根據了解,當天要交車前,業務先把車開去幫忙加油,卻在路上發生車禍,導致車子明顯受損。現在這筆損失該由誰來負擔呢?其他車商說,重點在於車輛有沒有完成交車,如果還沒完成交車,可以雙方先協調看看要怎麼處理,但衍伸的損失,也只能由車商自行吸收。
車禍發生在宜蘭羅東鎮,14日上午9點多,這輛價值超過380萬的黑色轎車,從慢車道要迴轉,被貨車攔腰撞上,更慘的是開車的人,不是轎車車主而是汽車業務,當天馬上就要交車給客人,原本只是要幫忙加滿油,卻在半路上發生車禍,除了自己受傷貨車上的三人也都有肢體擦傷。
其他汽車業務VS.記者說:「對剛要去交車,要去加油,那這一台怎麼辦?後面要公司協調。」幸好受傷的4人都沒有生命危險,但警方初步研判,開車的顏姓業務在慢車道上違規左轉,將開罰1800元以下罰鍰,羅東分局交通隊長簡志峯說:「雙方駕駛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
但這輛昂貴的名車,被撞成這樣修理也需要負擔一筆龐大費用,車子還沒有交到買家手中就出事,該由誰來負責?其他車商這樣說,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曹文吉說:「車還沒交到客人手上,都是車商要負責,因為還沒交車,又不是車主開出去的。」
交車前發生事故,不論買家要求退款或是換新車,車商跟車主之間會先進行協調,但重點在於,車輛還沒交給買方,後續衍伸出的損失也只能自行吸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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