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東縣
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長陳宏平,被多名基層員警指控,濫用偵防車接送妻兒參加私人聚會及觀光旅遊,還派員警和巡佐充當專屬司機,足跡甚至遠到80公里外的長濱和成功。經過調查,他的確違規使用公務車載送家屬,因此記2支申誡。至於遭控涉嫌違反刑法圖利、詐欺及背信等罪,台東地檢署以查無犯罪事實,簽准結案。
台東火車站旅客很多,台東分局有員警指控,陳宏平的妻子,也會搭火車探親兼旅遊,從台南搭到台東,陳宏平會要員警,到火車站接送,再搭偵防車,遠到太麻里,喝咖啡吃美食,員警表示,就連妻子小孩到台東過暑假,他也會要求員警開偵防車接送。
除了出席下屬餐會,隔天清晨4點,還要載到鹿野高台搭熱氣球,甚至要2名分局組長開公務車伴遊,還有另外一名員警指控,陳宏平一家團聚,在台東參加烤肉大會賞月,還要求派員警巡佐當專屬司機,足跡甚至遠到80公里外的長濱和成功。
而他遭檢舉後,被縣警局記了2支申誡,也讓基層員警不滿根本不痛不癢,台東縣警察局督察長蔡培元說:「公務車輛應依規定使用,嚴禁挪作私用,對於違法行為,必將嚴正處理。」
陳宏平2012年,曾因涉入包庇案,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庭,雖然因為過了追懲期免議,但如今又因,偵防車違規載送,讓爭議再添一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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