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停地下道躲豔陽險害撞 警:若釀禍將有肇責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天氣熱,苗栗白天最高溫來到32度,有民眾開車經過苗栗市一處地下道,發現有機車騎士為了躲太陽,停在地下道下方的陰涼處,而不是停在紅綠燈前,如果當時車速再快一點,一不注意就可能撞上。而這樣的行為是否違規,警方說當時其他車輛仍可在車道通行,因此不構成違規停車要件不會開罰,但也提醒如果騎士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是需要負擔相關肇責。

轎車駕駛開車進入地下道,開了一段距離,準備開出去的時候,發現一輛機車就停在陰影處,如果轎車車速再快一點,一不注意就可能直接撞上去,看到眼前這一幕,讓駕駛相當傻眼,轎車駕駛說:「停在這等紅綠燈有沒有搞錯。」

事發地點就在苗栗市,昨(28)日中午12點多天氣非常熱,中央氣象署測出,氣溫最高來到32度,回到現場觀察,通過地下道之後,如果碰上紅燈至少要等50秒,騎士不想等曬太陽紅燈,乾脆躲在地下道陰涼處,當地民眾說,這樣的情況滿常見。

民眾說:「尤其是在正中午的時候,很多鄉親在的確在涵洞那邊,只好稍微躲一下,我剛才也想要躲,後來想說後面沒車,躲在那邊會影響交通,我還是跑到前面。」但白天躲太陽,騎士的行為有沒有違規?

苗栗分局警備隊副隊長古家榮說:「普通重機車駕駛疑為躲避艷陽,而於陰影處靠右停等紅綠燈,惟他車仍可於車道通行,尚未構成違規停車要件。」

警方說,除非騎士是停在路中間,嚴重阻擋到交通才會開罰,這次雖然不罰錢,但如果任意在車道中暫停,除了危險之外,造成交通事故,還是需要負擔相關肇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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