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丹娜絲颱風襲台過後,受到低壓帶及西南風影響,造成彰化縣多處傳出淹水災情,因此縣府為減輕因颱風而泡水的車輛之財損負擔,訂定慰助計畫,分為汽車慰助金額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千元,即日起至8月29日下午5點止,可檢附相關文件向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
彰化縣府民政處表示,凡設籍彰化縣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團體,於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大雨期間,因車輛泡水造成損失,並符合相關規定者,可申請此計畫慰助。而此計畫依實計算核定慰助以一次為限,並針對每輛汽車慰助2萬元,每輛機車慰助2千元,為核定慰助上限。
至於需備妥的文件,包含申請書,其中要含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之正反面影本(國民身分證或營業登記相關核准文件或法人登記或統一編號等),以及申請人的存摺影本;車輛泡水災損的證明照片。
還有因車輛泡水導致重大損失證明文件,須擇一提交,分別是車輛修理的發票、收據,或經營業登記汽機車維修業證明因泡水而減損價值等證明文件;轉賣車輛契約書、過戶等,並載明泡水事實的證明文件;車輛泡水報廢的監理站核發證明文件。
彰化縣府民政處表示,若完成申請,公所會審核相關文件,如申請文件不完備者,會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如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將駁回其申請,並全面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實地訪視。
如果申請合格案件,將造冊送主辦機關,由主辦機關核撥慰助金予公所,並由公所逐一撥付予申請人。不過,申請人若以詐欺、其他不正當方法,或不符申請資格等情況領取慰助金,將會撤銷其核發資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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